共青团江苏大学委员会:江苏大学青年手机报(2)
时间:2023-10-11 21:48 来源:网站管理员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次
《江苏大学青年手机报》的发行需要网络平台的技术支持;镇江移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党组织和团组织在创新实施过程中给予组织上的动员以及资源联系上的帮助,并在活动后期提供创新成果展示的平台。 8.创新实施的效果如何? 通过《江大青年手机报》两年多来以每周四期向近40000名师生的制作发送,在同学们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9%的同学非常喜欢江大青年手机报。通过这一创新引导青年工作的新途径,充分加强了学校与广大学生们的联系,有利于深入了解江苏大学大学生思想意识的关键点,同时帮助大家解疑释惑,起到很好的思想引领作用,2010年获共青团江苏省委创新创优成果奖二等奖,2011年获共青团江苏省委运用新媒体与文化产品引导青年案例一等奖。2012年“江大青年手机报”成功入选团中央“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成果交流展览会”并刊登在团中央【学校工作简报】。 通过手机报的开办,实现了学生与校园的紧密联系。学生通过手机报及时了解发生在周边的事,增强学生对学校的关注意识。同时,江苏大学团委通过手机报倾听学生的不同心声,有利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了团组织在青年心目中的地位。江大青年手机报作为这个互相沟通的平台,以其方便、传度广泛,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 9.您认为创新体现在哪里? (1)活动内容创新 手机报在具有传统纸质媒体的功能特点,又凭借其接收广泛,携带方便、订阅简单和及时性、互动性,极大丰富了其内涵,实现了与时俱进的观点,实现引导学生关注校园内的大小事,与倾听学生意见,推进与江苏大学团委工作的有机结合。 (2)活动形式创新 江苏大学团委抓住当今多媒体媒介发展的契机,主动及时提出手机报的策划并实施,体现了团委学生需求结合点的准确把握。 10.创新案例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同时提供活动相关照片及其他材料(详见下一页) 附件: 江苏大学手机报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乙方:江苏大学团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利用移动新业务资讯平台进行彩信内容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业务基本描述 甲乙双方合作共建“江苏大学手机报”,乙方负责江大手机报内容的制作,并不断改进内容;甲方负责彩信增值业务平台的提供、维护及信息内容的审核发送等。 “江大手机报”是江苏大学团委拥有自主版权的内部彩信刊物,主要用于乙方向在校大学生进行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的精神刊物,内容包括:党中央精神、团中央精神、校级新闻、校团委活动、招聘信息、科技节活动信息等。每周发送两条,通过甲方彩信平台针对乙方已订购“江大手机报”的学生下发。 二、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确保彩信增值业务平台的稳定运行,若平台出现故障,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和完善。 2.甲方负责于每周一与周五下午五点前通过平台向乙方已定制学生审核发送“江大手机报”,并在下发前甲方专人负责进行格式审核。 3.甲方设立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信息交换工作,同时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彩信平台的操作培训和指导。甲方联系人:王幼宁;联系电话:13906109995。 4.甲方为乙方另行免费开通“江科大手机报”短信订购平台,接收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设立专门人员负责2次/ 周更新“江大手机报”产品的内容,并指定专人与甲方联系并进行及时的信息更新和交换工作。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乙方应当保证“江大手机报”内部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同时必须保证所发送信息版权受版权法保护,若因版权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3.乙方负责于每周一与周五下午四点前将手机报内容上传至甲方平台,并由甲方专人进行格式审核。 三、业务资费及付费方式 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彩信增值业务平台,甲方具体业务资费标准如下: (1)免彩信业务平台开通及月功能费; (2)乙方学生订购“江大手机报”免信息费,接收彩信免费; (3)乙方以包年的方式付给甲方彩信平台使用费; 2.付费方式:乙方在合作协议生效的30日内,一次性将一年合同期的彩信平台使用费贰万元支付给甲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