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募2025(2)
时间:2025-10-09 09:45 来源:网站管理员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次
各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在征得落选人员同意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三)公示公布 各县教育局对通过遴选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25—2026学年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四)签订协议 受援县教育局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五)上岗任教 受援县教育局与受援学校按照协议安排讲学教师按时上岗,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工作经费下达受援县,由受援县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市县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市县财政负担。 (二)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相关要求 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石家庄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6036656
附件:1.银龄讲学计划2025—2026学年石家庄市招募讲学 教师岗位需求表 2.银龄讲学计划2025—2026学年石家庄市招募讲学 教师报名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5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京津冀特殊教育学校协同发展共同体成立
- 下一篇:潍坊400号码办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