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公告(2)
时间:2025-09-27 18:33 来源:网站管理员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次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赤峰市医院、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1.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赤峰市医院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赤峰市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经市卫健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赤峰市医院、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四、其他事项 1.公示期满后,由市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入职岗位与《赤峰市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报考岗位一致,违反约定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待遇参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卫健委及市医院纪检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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